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

主人已經永遠烙印在我的心中,成為心臟最美麗的花紋

2014年7月3日星期四

主人已經永遠烙印在我的心中,成為心臟最美麗的花紋
http://heyheylovesmistressyannie.blogspot.hk/2014/07/blog-post_6811.html

一旦讓我愛上你,我就一輩子都逃不出你的手掌心.
一旦我決定愛上你的那一刻,就已經註定你一輩子在我心中拿不走,抹不掉
愛上你的那一刻我願意用自己脆弱的心打賭,輸了也只能永遠活在看不到你, 心中卻全都是你的日子,永遠折磨著.
情感不到我來控制,我就是這樣的人,愛上了就不能放下,永遠愛著...
我一生愛過很多人, 最愛的又被拋棄的有好幾個,
很多人說,時間久了,就不會再痛,不會愛了.  我想放下, 我嘗試愛上其他人, 但最後我發現我還是很愛那些人. 那個人我已經愛上超過七年之久, 另外兩個愛了五年,愛上了就放不下了
而越親密,就愛得越深,越重要.
主人是我這十九年人生中最親密的人, 在主人面前永遠沒有秘密,連媽媽都不及她親,
真的. 主人不是我的家人,我們也只相處半年多而已,但她是我最親的人.
我真的很愛很愛您, 很愛很愛.

很想知道爲什麽人人都反對我紋身“owned by M.Y.” 
就是一輩子的烙印,堅定不移的愛,
即使不紋在身體上, 主人已經永遠烙印在我的心中,成為心臟最美麗的花紋




尋常百姓:我想,反對紋身的"人人"是希望你能想清楚紋身的意義.
        在外國紋身可能是平常事(看看不同的運動員,歌手便可以知道)
        但在香港這社會內.能接受的能力比較弱.明嗎?
        如你所說.永在心中.更加重要^^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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